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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信託與跨境傳承
第五章 美國指示型信託之籌劃與操作流程
六、美國信託之設立程序
在介紹了幾種在美國設立的信託工具後,接下來將說明美國信託的設立程序、應備文件和後續的維護(以美國不可撤銷信託為例)。
(一)美國不可撤銷信託設立程序
成立一個美國信託在整個程序上通常約需3~6個月,除確認信託授予人、信託保護人到信託受益人,還需尋求一個設立所在州的律師協助草擬信託合約,並尋找合適受託人;當信託律師草擬完合約就需要與信託授予人討論相關信託條文,並經受託公司同意後即可簽署信託合約。合約一旦簽署完成可立即申請信託EIN及開立信託銀行帳戶,同時可立即成立信託所控有的LLC,並開立LLC銀行帳戶,之後信託授予人之境外資金即可藉由贈與進入美國信託。茲將整個信託成立流程說明如下:

1.簽署信託成立授權備忘錄
當美國信託授予人決定成立信託時,第一步即為簽署一份「信託成立授權備忘錄」。此備忘錄的功能在於作為授予人與律師之間的溝通橋樑。由於許多信託授予人受限於語言能力或身分背景,不便與美國信託律師直接溝通,通常會委託仲介機構擔任與律師聯繫的代表人,因此有必要先行製作此授權備忘錄。該備忘錄會以雙語呈現,確保律師與信託授予人雙方均能充分了解信託架構與設立目的,藉此保障授予人的權益。
以下為授權備忘錄之範本:

2.信託律師要求準備的詳細資料
(1)授予人需填寫的資料
—信託名稱
—授予人身分證明文件:護照影本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—授予人住家地址(建議與身分證地址一致)
—授予人聯絡資訊:手機號碼、住家電話、電子郵箱。
—授予人的受雇狀態
—授予人持有公司:列出所有持有公司名稱及股份比例
—信託資產資訊:擬放入信託的資產類別和其價值
(2)受益人資料
—受益人的護照影本、身分證影本、社安卡影本
—出生地
—國籍
—居住地址(可填寫美國地址)
—聯絡方式:住家電話(可填寫美國號碼)、工作電話、手機(可填寫美國號碼)
—電子郵箱
—綠卡取得日期
(3)投資顧問、分配委員、保護人資料
—身分證明文件:護照影本、身分證影本、社安卡影本
—居住地址(可填寫美國地址)
—聯絡方式:工作電話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箱
(4)信託授予人自傳
由於受託公司要求授予人提供自傳,因此需包含以下相關資訊:
—個人基本資料:出生地和現居地,如擁有其他國籍,亦須提供相關資訊。
—家庭背景:家族成員概況、包括婚姻狀況、結婚時間與地點等。
—教育背景
—財富來源:若可提供具體說明則詳述,無法提供的部分,受託公司將假定財富來源為繼承、投資、經營公司或薪資所得。
—投入信託的資金來源(請依下列情況說明):
╣繼承或受贈:說明繼承或受贈自何人,並提供贈與人資產來源的相關資訊。
╣投資:說明資金來源於哪些類型的投資。
╣營運公司:列出公司名稱和其營運類型。
╣現金:說明現金來源。
╡是否有其他個人或是公司計劃注資信託?
╡是否預計將任何公司股權轉入信託?
╡信託的主要的目的(如財富傳承)。
╡信託的未來運作預期:例如,是否會頻繁轉帳?是否會進行定期分配?或是否採取保留資產、不進行分配的方式?
(5)受託公司要求的授予人背景資料
美國受託公司在設立信託時,將要求授予人提供相關背景資料,基本內容與信託律師要求的訊息相似;然而,受託公司通常會進一步審查以下事項:
—授予人是否涉及政治關係。
—授予人投入信託的資金來源、資金產生原因、資產類別及目前市值。
—受託公司通常會提供一份問卷調查表,供信託授予人填寫,以確保資訊完整且符合合規要求。
(二)美國信託成立與後續維持
以下針對信託設立後的程序,簡要說明EIN(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)申請、信託及其所控之LLC的設立與帳戶帳戶,以及後續維持事項:
1.信託EIN申請與信託帳戶設立
當授予人和受託公司正式簽署信託合約,並經公證或兩位見證人見證後,信託視為正式成立。接下來,需為信託申請稅號(EIN),使其獲得法律上的身分,以便後續開設銀行帳戶、設立公司及申報年度稅表。
(1)信託EIN申請方式
(2)設立信託帳戶與LLC
(4)將本金匯入信託帳戶
信託帳戶開立完成後,授予人可將本金匯入信託帳戶。
2.信託所控LLC成立與帳戶開立
通常建議由投資顧問指示受託公司設立LLC,使信託以股東身分控有LLC,而投資顧擔任LLC管理人,負責投資及資金運作。此安排可簡化操作流程,使投資決策能夠直接執行,無需經由受託公司轉達指令。LLC設立流程如下:一旦公司設立好後,須為LLC申請稅號,並在申請後為其開立專屬銀行帳戶。具體程序如下:
(1) LLC公司設立(約1週)
美國公司類型及屬性陳述如下表格:


(三)美國信託之後續收益分配
1.信託收益分配
未來信託分配可由分配委員全權決定,分配信託的本金不會產生任何稅務問題,但若信託分配包含信託收益,則該部分的稅務責任將由受益人承擔。
2.不可撤銷信託收益不分配——信託需繳納37%(2025年)聯邦所得稅
一般而言,信託所得需要申報並繳交所得稅。若信託當年度所產生的收益未分配給受益人,則該所得須由信託負責繳納聯邦所得稅,而稅後所得會併入信託本金,未來分配時無須再次繳稅。然而,這種情形在稅務考量上較為不利,原因如下:
3.信託收益分配──由受託人發出K-1表,受益人併入個人1040表申報
若信託將該年度收益分配給受益人,則收益部分的稅務責任將由受益人承擔,信託將向受益人提供K-1表,其中會載明:
4.信託本金之分配
受益人收到信託本金分配時,不會產生稅務問題。但須注意,若信託同時分配本金與收益給不同受益人,則須按照受益人人數來拆分,不可指定特定受益人僅獲得本金或僅獲得收益。
5.不可撤銷信託持有境外資產之揭露
若不可撤銷信託持有境外資產,須依美國法律申報相關資訊,包括:公司股權、金融資產、銀行帳戶、保單、債權等。基本上和個人相同,也就是需要申報8938 表、5471表、和FinCEN 114申報。(表格內容參閱《美國報稅與海外財產揭露》一書)
6.不可撤銷信託之年度報稅
(一)美國不可撤銷信託設立程序
成立一個美國信託在整個程序上通常約需3~6個月,除確認信託授予人、信託保護人到信託受益人,還需尋求一個設立所在州的律師協助草擬信託合約,並尋找合適受託人;當信託律師草擬完合約就需要與信託授予人討論相關信託條文,並經受託公司同意後即可簽署信託合約。合約一旦簽署完成可立即申請信託EIN及開立信託銀行帳戶,同時可立即成立信託所控有的LLC,並開立LLC銀行帳戶,之後信託授予人之境外資金即可藉由贈與進入美國信託。茲將整個信託成立流程說明如下:

1.簽署信託成立授權備忘錄
當美國信託授予人決定成立信託時,第一步即為簽署一份「信託成立授權備忘錄」。此備忘錄的功能在於作為授予人與律師之間的溝通橋樑。由於許多信託授予人受限於語言能力或身分背景,不便與美國信託律師直接溝通,通常會委託仲介機構擔任與律師聯繫的代表人,因此有必要先行製作此授權備忘錄。該備忘錄會以雙語呈現,確保律師與信託授予人雙方均能充分了解信託架構與設立目的,藉此保障授予人的權益。
以下為授權備忘錄之範本:

2.信託律師要求準備的詳細資料
(1)授予人需填寫的資料
—信託名稱
—授予人身分證明文件:護照影本、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—授予人住家地址(建議與身分證地址一致)
—授予人聯絡資訊:手機號碼、住家電話、電子郵箱。
—授予人的受雇狀態
- 工作職稱
- 工作地址(至少提供一個)、公司名稱(可填寫BVI公司)、公司電話、電子郵箱
—授予人持有公司:列出所有持有公司名稱及股份比例
—信託資產資訊:擬放入信託的資產類別和其價值
(2)受益人資料
—受益人的護照影本、身分證影本、社安卡影本
—出生地
—國籍
—居住地址(可填寫美國地址)
—聯絡方式:住家電話(可填寫美國號碼)、工作電話、手機(可填寫美國號碼)
—電子郵箱
—綠卡取得日期
(3)投資顧問、分配委員、保護人資料
—身分證明文件:護照影本、身分證影本、社安卡影本
—居住地址(可填寫美國地址)
—聯絡方式:工作電話、手機號碼、電子郵箱
(4)信託授予人自傳
由於受託公司要求授予人提供自傳,因此需包含以下相關資訊:
—個人基本資料:出生地和現居地,如擁有其他國籍,亦須提供相關資訊。
—家庭背景:家族成員概況、包括婚姻狀況、結婚時間與地點等。
—教育背景
—財富來源:若可提供具體說明則詳述,無法提供的部分,受託公司將假定財富來源為繼承、投資、經營公司或薪資所得。
—投入信託的資金來源(請依下列情況說明):
╣繼承或受贈:說明繼承或受贈自何人,並提供贈與人資產來源的相關資訊。
╣投資:說明資金來源於哪些類型的投資。
╣營運公司:列出公司名稱和其營運類型。
╣現金:說明現金來源。
╡是否有其他個人或是公司計劃注資信託?
╡是否預計將任何公司股權轉入信託?
╡信託的主要的目的(如財富傳承)。
╡信託的未來運作預期:例如,是否會頻繁轉帳?是否會進行定期分配?或是否採取保留資產、不進行分配的方式?
(5)受託公司要求的授予人背景資料
美國受託公司在設立信託時,將要求授予人提供相關背景資料,基本內容與信託律師要求的訊息相似;然而,受託公司通常會進一步審查以下事項:
—授予人是否涉及政治關係。
—授予人投入信託的資金來源、資金產生原因、資產類別及目前市值。
—受託公司通常會提供一份問卷調查表,供信託授予人填寫,以確保資訊完整且符合合規要求。
(二)美國信託成立與後續維持
以下針對信託設立後的程序,簡要說明EIN(Emplo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)申請、信託及其所控之LLC的設立與帳戶帳戶,以及後續維持事項:
1.信託EIN申請與信託帳戶設立
當授予人和受託公司正式簽署信託合約,並經公證或兩位見證人見證後,信託視為正式成立。接下來,需為信託申請稅號(EIN),使其獲得法律上的身分,以便後續開設銀行帳戶、設立公司及申報年度稅表。
(1)信託EIN申請方式
- 線上申請:最快速,當天即可取得EIN,但申請人(即信託負責人,通常為授予人)需擁有社安號。
- 傳真申請:填寫SS-4表格並傳真至IRS,一般處理時間約5~10個工作天,但可能出現資料遺失的情況。
- 電話申請:撥打IRS專線進行申請,但因IRS電話線路繁忙,通常約需等待2~3個小時。
(2)設立信託帳戶與LLC
- 受託公司需根據投資顧問的書面指示,協助設立信託帳戶與LLC。
- 信託取得EIN後,投資顧問可指示受託公司,以信託名義設立LLC,信託作為LLC公司的股東,而投資顧問則擔任LLC管理人,負責投資及資金控管,避免受託公司介入日常管理,提高運作效率。
- 信託取得EIN後,受託公司將開設信託銀行帳戶,過程約1~2週,但視銀行合規(KYC)流程,可能需1個月。
- 銀行可能會要求投資顧問提供進一步資訊,以滿足KYC合規審查。
(4)將本金匯入信託帳戶
信託帳戶開立完成後,授予人可將本金匯入信託帳戶。
2.信託所控LLC成立與帳戶開立
通常建議由投資顧問指示受託公司設立LLC,使信託以股東身分控有LLC,而投資顧擔任LLC管理人,負責投資及資金運作。此安排可簡化操作流程,使投資決策能夠直接執行,無需經由受託公司轉達指令。LLC設立流程如下:一旦公司設立好後,須為LLC申請稅號,並在申請後為其開立專屬銀行帳戶。具體程序如下:
(1) LLC公司設立(約1週)
- LLC可由律師或專業代理機構協助設立,須提供下列資訊:
—公司通訊地址(無需與LLC登記地址一致,亦無需在LLC設立州)
—LLC名稱(建議提供三個備選名稱,以防名稱衝突)
—經理(通常由投資顧問擔任)
- 信託控有的LLC於美國成立與開銀行帳戶時應注意事項:
—公司章程應記載第一任經理人姓名。
—公司須具備營業地址,若暫無實體地址,可委由設立代理機構提供。
—提交公司成立文件至州政府後,代理機構將返還公司登記執照。
—若LLC由信託設立,則應由受託公司簽署公司章程,並由投資顧問簽署投資指示書。
(2)申請LLC公司EIN。 - 須填寫SS-4表格申請EIN,並說明LLC屬性及業務類型。
- 取得EIN後,即可進行銀行帳戶開立。
美國公司類型及屬性陳述如下表格:


(三)美國信託之後續收益分配
1.信託收益分配
未來信託分配可由分配委員全權決定,分配信託的本金不會產生任何稅務問題,但若信託分配包含信託收益,則該部分的稅務責任將由受益人承擔。
2.不可撤銷信託收益不分配——信託需繳納37%(2025年)聯邦所得稅
一般而言,信託所得需要申報並繳交所得稅。若信託當年度所產生的收益未分配給受益人,則該所得須由信託負責繳納聯邦所得稅,而稅後所得會併入信託本金,未來分配時無須再次繳稅。然而,這種情形在稅務考量上較為不利,原因如下:
- 信託的最高稅率和個人相同,但是信託稅率級距非常的小,也就是只要所得超過15,200美元,美國聯邦所得稅稅率即達37%,而個人要相當於50萬美元的所得才會到達37%稅率,相較之下非常不划算。
- 信託稅率:所得超過$15,200 ..........$3,659.50加上超過$15,200的37%。
- 個人稅率:所得超過$609,350 ..........$183,647.25加上超過$609,350的37%。
3.信託收益分配──由受託人發出K-1表,受益人併入個人1040表申報
若信託將該年度收益分配給受益人,則收益部分的稅務責任將由受益人承擔,信託將向受益人提供K-1表,其中會載明:
- 受益人所獲得的收益種類(如利息、股息、資本利得等)
- 收益金額
4.信託本金之分配
受益人收到信託本金分配時,不會產生稅務問題。但須注意,若信託同時分配本金與收益給不同受益人,則須按照受益人人數來拆分,不可指定特定受益人僅獲得本金或僅獲得收益。
5.不可撤銷信託持有境外資產之揭露
若不可撤銷信託持有境外資產,須依美國法律申報相關資訊,包括:公司股權、金融資產、銀行帳戶、保單、債權等。基本上和個人相同,也就是需要申報8938 表、5471表、和FinCEN 114申報。(表格內容參閱《美國報稅與海外財產揭露》一書)
6.不可撤銷信託之年度報稅
- 不可撤銷信託需於每年4月15日申報1041表。
- 若前一年度有稅款應繳,還需按季度預繳預估稅款(Estimated Payment)。
- 若無法在4月15日申報,可填寫7004延期表,將申報期限延至9月30日,但需注意的是,稅金繳納不得延期,即使延遲申報,仍須在4月15日前繳清。